武夷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2020)

发布者: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3浏览次数:2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威尼斯赌博游戏: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威尼斯赌博游戏:科研平台的管理,发挥科研平台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威尼斯赌博游戏:科研工作发展,提升威尼斯赌博游戏: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威尼斯赌博游戏:实际,修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平台是指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学科发展前沿,通过集中整合特色和优势科研资源,凝聚高水平的创新团队而重点支持的科研机构,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研究所等。

第三条 科研平台建设坚持合理布局、分层建设、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原则,应有利于威尼斯赌博游戏:科技工作和应用型学科建设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有利于集成校内相关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有利于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协作,有利于形成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优势和特色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 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条件: 

1.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符合国家或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在国家或省内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和科研特色,制定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能够形成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2.校级科研平台:具有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平台负责人在校内有一定学术影响,有相对稳定的科研任务和经费来源。

3.与外单位共建科研平台:应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签署合作协议,详尽说明合办的目的、学科领域、短期任务和中长期目标、条件保障、领导方式、合办期限、纠纷仲裁等内容,明确共建各方权、责、利。

第五条  申报与立项程序

1. 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遵循相应主管部门的办法执行。由二级学院、部门(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或低一级别的科研平台,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向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2.校级科研平台:由依托单位或科研团队提出,经二级学院推荐,向科研处提交《武夷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学校审批后行文立项。

3.与外单位共建科研平台:由依托单位或科研团队牵头与合作单位签署共建科研平台合作协议,并向科研处提交《武夷学院共建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学校审批后行文立项。

第三章  管理与运行

第六条 科研平台实行校、院(部)二级管理模式,学校主要负责总体规划及校内经费投入使用等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平台负责人所在院部直接对其行使行政领导;与外单位共建的科研平台由合办各方派员建立领导小组,按协议或合同进行管理。? 

第七条 科研处是科研平台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各类科研平台的组织申报、立项、建设、考核和经费下达等工作。

第八条 科研平台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制订科研平台发展计划、科研平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科研平台年度考核,组织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和实施,科研平台经费和科研成果的统一管理以及其他科研活动。

第九条  各类科研平台须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类科研平台每年按规定和要求向科研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科研平台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研人员在科研平台建设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获奖、专著、论文、专、利件等)均须署科研平台名称。

第十一条  科研平台对外开展技术合作、成果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时,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科研平台无权单独对外签订各类协议或合同。

第十二条  科研平台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 经费与保障

第十三条 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由审批机构资助和学校资助组成,审批机构无经费资助的平台,学校每年给予适当建设和运行经费。对于校级科研平台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运行费,并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平台建设与科学研究。

第十四条?科研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由科研平台制订经费使用预算表,上报科研处和财务处备案,并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表中所列出的项目内容执行;科研平台负责人应自觉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费用支取应严格按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学校资助经费额度根据平台实际运行需要、平台级别和平台考核结果进行确定。

第十六条?各科研平台应努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主动承担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积极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研究项目,开拓研究经费渠道。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行业批准的科研平台除遵循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接受考核外,各类科研平台每年还需接受学校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学校配套建设经费下拨的依据。

第十八条  科研处会同科研平台依托建设单位对科研平台进行考核,采用年度考核与建设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科研平台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平台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平台取得科研成果情况(包括获奖、立项项目数量、到账经费、专著、论文、专利件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考核优秀的平台,学校当年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科研平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平台将进入观察期,限期一年进行整改,一年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将撤销科研平台建设的资格。

(二)科研平台建设周期考核

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建设周期考核按科研平台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学校对校级科研平台进行建设周期考核,重点围绕平台建设目标和平台科研业绩展开。

各类科研平台建设周期考核合格,继续进行下一个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并根据建设需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周期考核不合格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处理,周期考核不合格的校级科研平台,给予一年的整改期,整改后考核若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其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的资格。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如存在与上级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以上级的文件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武夷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武院〔20174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