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科研处(知识产权处)负责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审定、科技开发、知识主权管理等工作。具体为: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科学研究建设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负责科研经费管理。

3、负责科学研究的技术管理,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可行性分析、研究程序和方案论证、项目立项、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等工作,承担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科研工作。

4、负责科学研究的技术档案、成果鉴定、专利申报、科技成果评奖和推广等成果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统计工作,做好科研有关报表并及时上报,检查、了解、督促各科研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

6、组织全校性或校际性学术交流,组织全校性学术讲座,做好与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等工作,协调校内外的协作项目,及时总结、表彰、推广行之有效的科研工作先进经验。

7、主管学报编辑部和各类科研平台、机构。

8、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和上级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的人员管理、思想教育、廉政建设、网页建设、安全稳定、计划生育、资料整理、档案归档等工作,做好与校外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