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汉沽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和邵某某涉嫌盗窃案2起案件分别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汉沽司法分局副局长、振兴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和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三位听证员以及侦查人员参加,分别就徐某某、邵某某案是否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进行讨论。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拟处理意见,公安机关的承办人发表了侦查机关的意见,各位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客观发表了评议意见,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和邵某某都表示通过这次听证会,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挽救他们的良苦用心,更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公平正义,以后不但自己绝不会再犯,也会监督提醒身边的人绝不触犯法律的红线。今后,汉沽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实现“阳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