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一期学生食堂二楼餐厅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9浏览次数:659

 

武夷学院托,对武夷学院一期学生食堂二楼餐厅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

1、项目编号:WYXY【2022】007  

2、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0505日起至2022 05 0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和磋商文件电子档售价为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2 05  11  09 : 00 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潜在报价人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磋商时间、地点

6.1磋商时间:2022 05  11   09: 00 

6.2磋商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价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报价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报价人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报价人的询问和质疑。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报价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报价人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与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武夷学院(/)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陈老师            

采购人地址:武夷学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0599-513610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

  编:     353000           

  话:    0599-6188520/18965353356   

联系人:     陈玲           

电子信箱: 2192086710@qq.com

10、银行

磋商(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35050188630000000183

11、特别提示

11.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1.2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1.3注意后附“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规定的服务期。

 

附: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技术指标

数量

最高预算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武夷学院一期学生食堂二楼餐厅承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

500000

5000

注:

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报价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报价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报价人违约;成交报价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报价人应以包括该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和材料(含采购、交通、运输)、检测费用、安装涉及的辅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劳务、管理、劳保、维护、售后、保险、利润、税款等可能涉及的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5、竞争性磋商遴选服务成交人成交人须投入一定资金用于餐厅改造以改善和提升师生的用餐环境、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等(详见“附件6:一期食堂二楼餐厅设施改造、设备添置等投入预算表”,按全新投入进行测算)餐厅改造及设备投入费用的总金额不得低于30万,最高不得超过50低于30万或高于50万的均为无效投标;投资金额的核定由招标方自行组织定,或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审定,费用由招标方负责,但成交方须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材料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大众快餐必须由成交方自主经营管理(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合作等方式均视为非自主独立经营,属违约);风味特色档口可由成交方引入第三方经营,但要经校方允许及备案后方可进驻及经营,第三方经营单位的资质、安全责任以及价格优惠执行情况等监管工作由成交方负责落实。餐厅设施设备、桌椅等的日常维修维护,化油池维护(每季度清通一次,清至窨井内无油污,与其它方共用的则由相关商户协商落实)、食堂楼栋周边水沟及绿地清理、消杀、垃圾处置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成交方自理,招标方不再另做投入。合同到期后,属于固定设施类(含烟气管道、电缆等)的归招标方无偿所有,可移动的设备(如空调、餐具、餐桌椅、炉灶)归成交方所有,并须在解除合同后的15个日历天内自行搬离,否则招标方有权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凡已在本校内提供餐饮服务的公司、管理团队或自然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招标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