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15浏览次数:359

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学校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规定,结合威尼斯赌博游戏: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属于规定招标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或服务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根据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管理的要求,在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校领导小组”)之下建立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简称“学校工作小组”)和后勤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简称“后勤修缮工作小组”)。

学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工作小组。由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具体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牵头。工作小组具体事务由资产管理处下属招标科负责落实。

后勤修缮工作小组。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组长,后勤处修缮科和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申请部门代表参加,人数以3-5人为宜。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领导小组职责

㈠负责管理全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

㈡审查学校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审查批准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招标方式(含变更招标方式)等;

㈢研究决定抢险维修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操作办法;

研究决定其他必要的事项。

第六条学校工作小组职责

㈠负责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工程施工项目、30万元及以上修缮工程施工项目和基建修缮工程相关服务项目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㈡负责造价在3-50万元以内的基建工程施工项目、造价在3-30万元以内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和基建(修缮)工程相关服务项目的校内招标工作;

㈢负责相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档案管理及移交工作;

㈣指导、检查与协调后勤修缮工作小组的工作;

㈤负责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资产验收工作;

㈥完成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后勤修缮工作小组职责

全校的修缮工作归口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㈠负责全校造价在3万元以下基建修缮工程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㈡负责相关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档案管理及移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章招标工作程序

第八条校工作小组招标工作程序

㈠提出招标申请。项目申请部门到资产管理处领取或从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见附件一),逐栏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图纸、技术资料以及项目立项文件依据等,由有关部门、校领导签署意见。

拟定招标方案。资产管理处召集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研究拟定招标方案(填写《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拟定及审批表》,见附件二)并报校领导审批。招标方案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

㈢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资产管理处或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工程项目设计图纸、经审核的工程预算书、《招标申请表》、《招标方案拟定及审批表》等编制招标文件,校内招标权限范围内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由基建办或修缮科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实行校外委托招标的基建修缮项目参照学校合同审批流程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招标文件会签审核。

㈣挂标。校内招标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等文件需在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布,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校外委托招标的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开标、评标。资产管理处或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召开开标、评标会

议。项目申请部门须委派专人参加。

公示、定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对评标结果行公示。校内招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校外公开招标结果公示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对确定的中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

㈦整理招投标档案资料。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招标申请表》、《招标方案拟定及审批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遗说明)、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预中标公示、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资产管理处负责收集整理,并送后勤处(基建办)和校综合档案室存档。

第九条后勤修缮工作小组招标工作程序

预算3万元以下的基建修缮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招投标由后勤修缮工作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负责实施:

维修施工预算在3万元以下的修缮项目由后勤处负责组织编制预算(1万

3万元以内的修缮项目报校审计处进行预算审核),并安排年度修缮服务单位实施维修。

3万元以内的基建修缮工程服务项目可由后勤修缮工作小组通过询价或谈判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对评标结果行公示。

整理招投标档案资料。招标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招标申请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谈判纪要、询价或谈判情况说明等。后勤处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变更管理

第十条后勤处(基建办)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资料草拟并按程序办理合同(协议)会签,经费从学院、部门预算支出的工程项目由学院、部门负责办理合同(协议)草拟及会签。正式合同(协议)须送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和规范实施变更管理。凡涉及合同(协议)内容变更均应成立校谈判工作小组,与合同(协议)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并形成谈判会议纪要(重大变更须报学校审批)作为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

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

填表日期:

申请部门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类别


工程项目概算()

  

立项依据

  

资金来源

  

工期要求

  

使用部门或承办部门须提供的资料

1、立项依据;2、对服务单位的资质要求;3、对各类服务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数量、质量、完成时限、提供成果等要求;4、使用功能要求(本栏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申请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后勤(基建)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意见

(资金是否到位)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交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各一份,申请部门自存一份。送达招标办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拟定及审批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类别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立项依据

  

  

参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签字:

分管校领导审批


校长审批


说明:        1、项目类别;施工或工程服务;

              2、资金来源:自筹、上级拨款、贷款、捐赠等;

              320万元以下项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20万元及以上须经校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