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检察机关怎么做实?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与会人员讨论认为,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针对“四大检察”各业务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推进各项制度规范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行政诉讼法对于检察监督程序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缺乏制度设计,为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制度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研究重点。”在研讨中,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检察官张莉莉指出,检察机关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时,要把握好行权边界,不干预行政决策、不替代行政履职、不突破程序限制,防“越权”与“缺位”。同时,要始终坚持“三个善于”,坚持监督与化解并重、法理与情理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
在研讨交流过程中,数字检察成为高频词。多名参会人员指出,法律监督应用模型是数字检察落地见效的关键抓手,必须严格遵循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聚焦诉讼监督、民生领域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重点方向,加快模型研发与应用。但必须强调,数字检察必须严守职责边界,绝不能越权行事。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周猷举例说,以大数据赋能零包贩毒类案监督为例,其核心功能集中于对漏罪漏犯的侦查监督,以及对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审判监督。而针对其他衍生功能,检察机关不应直接介入监督,而是在办案进程中,将所发现的相关线索,及时移交具备相应处理权限的执法、司法部门。
“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领域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的背景下,检察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多名与会代表呼吁,打造“专家型”人才矩阵,建立新兴领域专业人才库,构建完善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唯有如此,才能以更专业的法律监督能力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在时代变革中展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