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等活动深入开展,唐山检察机关坚持把群众满不满意做为检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守“为群众”初心,促“办实事”升级。
现向社会公布唐山检察机关12项爱民服务措施,即日起实行。
1.进一步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拓宽信访渠道,为群众信访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2.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3.细化“阳光检察”,按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案件受理、办案程序以及依照规定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
4. 实行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做好以保障律师阅卷权利为重点的服务工作。
5、优化“案-件比”,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以最少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办结当事人的案件,减少人民群众讼累,节约司法资源,让当事人最大限度感受公平正义和效率。
6.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在惩防犯罪、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等方面作用,积极主动、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好群众身边案件。
7.持续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咨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8.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9.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持续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
10.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和网络平台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惩罚性赔偿力度,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
11.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依法监督线索移送,监督立案查处犯罪,加大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探索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惩罚性赔偿。
12.严厉整治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瘴痼疾,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