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第二天,我就开始办理覃某、屈某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罪上诉案。本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直到法院审判,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罪名定性等许多方面均存在分歧意见。我共计审阅卷宗18册,制作相关法律文书20余份,提审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听取意见,最终形成130页的审查报告,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并对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一一回应。
完成该案审查工作后,我又紧锣密鼓地投入到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工作中,我负责评查4起不服法院判决、执行等案件,上述案件均系长期信访案件,时间跨度大,争议焦点多,办理难度非常大。我积极落实分院党组及评查组的要求,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审查案卷共计25册,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诸多内容,撰写评查报告2万余字,最终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评查工作。
他山之石可攻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