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武夷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05-26浏览次数:254

武院综〔2021〕19号


各学院、各部门:

    《武夷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武夷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武夷学院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武夷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南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南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武夷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以及《武夷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文件基础上,结合威尼斯赌博游戏:实际,现将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进修、培训等事项进行补充规定。

    一、教师通过学校或人事部门批准在职进修并在规定期限内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被选派为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按如下标准报销差旅费:

    1.交通费。读博期间、访学期间(境内)均按所在学校学制或访学年限,每学期可报销往返交通费一次;

    2.住宿费。原则上应住在读博、访学所在学校,按所在学校校内在读学生相应类别住宿标准实报实销;如所在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住宿需到校外住宿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无法安排住宿的证明、租房合同及发票,学校给予住宿费报销,按如下标准:北上广深2000元/月,其他城市15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报销。

    3.学费、培训费。事前经学校或人事部门批准后按学校相关文件及协议规定标准报销。

    二、学校按上级部门要求,选派教师参加或教师个人申请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等举办的骨干教师培训班、教育教学和管理技能培训、党校培训等,费用报销按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办理或按学校财务规定标准报销。

    三、学校组织参加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和教育管理课程进修班的人员,取得培训、进修合格证书者,给予报销一次报名费、培训费、参加培训等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按照住宿按不超过100 元/天的标准限额报销;不予报销因教师个人原因考试未通过而补考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教职员工参加其他社会机构举办的社会化培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级学院教职工参加社会化培训的必要性及培训费预算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议定,职能部门须经部(处、室)务会议研究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从严把关,对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的必要性、培训事项及行程安排的真实性、收费及预算等事项负审批责任,严禁以学习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或绕道办理其他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