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02-03浏览次数:416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市委、市政府与全市人民一起,全力以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基层一线、落到每家每户,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根据中央、省上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以社区、村(居)防控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基层组织作用,科学设置防控劝返点,规范设点、规范任务、规范行为,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确保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二、持续开展对进入南平人员的健康跟踪管理。对湖北省、武汉市进入南平人员(含我市有湖北武汉旅行史人员)或有与湖北武汉人员接触史的进入南平人员,要在进入南平之日及时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并实行居家医学观察,不得外出。外省进入南平的体温异常人员,应立即接受安排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体温正常人员,应当加强自我观察管理,早晚自行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三、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已排查确认为密切接触人员的,在医学观察期间,由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天进行两次的体温测量并检查健康状况。鼓励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为受影响的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四、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专业培训,落细落实日常管理和安全防护,全力救治感染患者。有效保护医务人员,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秩序。

五、切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的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县(市、区)牵头,各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工作区域环境卫生清洁消杀和体温监测制度,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在岗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不串岗、串门,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离开辖区。

六、未停运的公交、出租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每日消杀通风措施,司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农(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要落实清洁、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

七、疫情期间,在家里就是最好的防护。提倡市民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打喷嚏、捂口鼻;有症状、早就医。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更要加强防护,不到公共场所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八、各有关部门每日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认真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南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 月2日